崇阳县 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崇阳县 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项目 。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 , 招标人为 崇阳县 经开区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 。本项
目已具 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在崇阳县流转8100亩土地用于建设布局规模化、基地标准化、经营产业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区 。 主要为(1)蔬菜大棚示范基地:基地规划面积5500亩,主要实施温室大棚及基地配套设施工程两项工程,其中温室大棚工程占地面积4385亩,拟建设1300座总面积292.50万㎡温室大棚,包含温室主体、温室配套、温室覆盖、土壤改良、种植配套等工程;基地配套设施工程包含配套用房及设备、基地道路、电气、给排水、监控系统等工程。
(2)水果采摘基地:基地规划面积2600亩,主要实施基础工程、果树栽植管护及配套设施等三项工程。基础工程包含土地整理、灌溉与排水等;果树栽植管护工程主要完成2300亩果树栽植、施肥及管护;配套设施工程包含场地平整、基地道路、配套用房建设以及设施安装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崇阳县 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崇阳县 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 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 建筑 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或 建筑工程施工 二级建造师
资格。且不能有在建工程。;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11 月 11 日 0 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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