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都县赖村镇莲子村上排组高标准大棚蔬菜基地项目-土地平整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赖村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宁都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01日 01:19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05日至2022年12月08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126009.23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孔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70757820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赖村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都县赖村镇莲子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707578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23号附1号3单元2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970760906 |
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赖村镇人民政府宁都县赖村镇莲子村上排组高标准大棚蔬菜基地项目-土地平整工程项目(采购编号:HNZL2022-ND-J016)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宁都县赖村镇莲子村上排组高标准大棚蔬菜基地项目-土地平整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09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L2022-ND-J016
项目名称:宁都县赖村镇莲子村上排组高标准大棚蔬菜基地项目-土地平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26009.23 元
最高限价:1126009.23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宁财购2022F000774773 | 宁都县赖村镇莲子村上排组高标准大棚蔬菜基地项目-土地平整工程 | 1 | 项 | 1126009.23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工期:6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取得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邀请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0:00 至 2022年12月08日 00:00
地点: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凭邀请函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2年12月09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五、开启:
2022年12月09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受邀请的供应商应在2022年12月08日00:00分(北京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未下载谈判文件将影响结果公示)。 2、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缴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3、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成交供应商选择银行转账的,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转入指定帐户且注明※※※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帐号:1424092860000393390001)。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根据宁都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所有省外来(返)宁人员和省内有疫情的县(市、区)来(返)宁人员需24小时前向村(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备,入赣报备程序如下:第一步:进入赣通码,选择入赣(返乡)报备,点击同意隐私保护声明;第二步:填写相关信息,目的地选择: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目的地详细地址填写: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金盆社区)。第三步:点击提交,即报备完毕。投标人必须:1、提前24小时前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备。2、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携带 CA 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用 CA数字证书)至谈判现场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3)谈判过程中二次报价(最后报价),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 CA 数字证书到谈判现场进行报价。谈判现场不提供网络环境,请供应商自行搭建网络环境进入系统操作,并提前在笔记本电脑下载安装驱动。(4)本项目进行谈判时,二次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不得超过谈判小组规定报价时间,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视为放弃最后报价机会,以电子响应文件报价作为评审价格。(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 4份与系统上传一致的谈判响应文件 (签字、盖章)给代理机构,用于备案。正本:1份,副本:3份(须胶装成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赖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都县赖村镇莲子村
联系方式:13970757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23号附1号3单元201
联系方式:19970760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13970757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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