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乡村建设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一期)疑问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乡村建设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一期)(项目编号:2024DFWGZ02837),现将各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1、若乙方未完成销售目标时,代建管理服务费如何计算?(详见委托管理合同第六章第二十四条)
答:合同已明确,详见委托管理合同第七章第三十条付款。
2、若项目停建或缓建时,代建管理服务费如何计算?甲方支付乙方人员基本费用是指乙方人员的薪酬福利费用吗?何时支付?(详见委托管理合同第六章第二十七条)
答:代建管理服务费依据实际进度结算,甲方支付乙方人员基本费用合同已明确,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3、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公共配套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代建服务费如何计算?支付节点是怎样的?政府对贵池区秋江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及集镇农贸市场、社区服务中心、小学等公共配套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是否有大致的节点实施计划(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条工程概况)
答: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公共配套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代建服务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各子项目的实际开展时间以项目实际进度为准。
4、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履约保证金为5000万元;招标文件8.1.1约定履约担保为中标金额的10%,以哪个为准?
答:履约保证金金额已明确为5000万元。
5、《全过程代建开发合同涉》第二部分《委托管理合同》第一章第一条第1点约定除甲、乙双方委派人员外,其余工作人员实行社会招聘,由乙方为主选定。请问社会招聘人员的劳动合同是否与招标人签订?
答:除甲、乙双方委派人员外,其余工作人员实行社会招聘,由乙方为主选定,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6、《全过程代建开发合同》第二部分《委托管理合同》第一章第五条第1点约定,项目财务和资金管理由甲方负责,税收筹划、土地增值税清算及缴纳相关工作由乙方负责。因招标人系国企单位,为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更加规范,土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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