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罗湖、中湾等村的耕地占补平衡及提质改造(旱改水)土地平整机械设备租赁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2023年度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罗湖、中湾等村的耕地占补平衡及提质改造(旱改水)土地平整机械设备租赁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罗湖、中湾等村的耕地占补平衡及提质改造(旱改水)土地平整机械设备租赁;
1.2采购人:湖北省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
2023年度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罗湖、中湾等村的耕地占补平衡及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本项目是对华容区段店镇罗湖、中湾等村进行耕地占补平衡和提质改造,此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有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功能、田间道路功能和其他工程,本工程本次询比价采购机械设备租赁不含税最高限价为1785500元,其中单项价格不能超过限价。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根据询比价评审情况选定1家供应商。
1.6 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土地平整机械设备租赁;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完工;
2.4交货期:在收到供货通知3 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2.5服务地点:2023年度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罗湖、中湾等村的耕地占补平衡及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指定地点;
2.6服务要求或服务标准:
(1)乙方保证其系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有权出租人,租赁期间不因租赁物权属等纠纷影响甲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将性能良好、满足甲方施工需要的租赁物交付给甲方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上述标准。
(3)乙方保证租赁物及随车操作人员证照齐全,向甲方出示有关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4)乙方随车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业务熟练;上述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地,离开工地需向甲方请假,若未经请假同意而擅自离开工地发生的一切事件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上述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管理,做到密切配合,优质服务,遵守操作规程,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有权拒绝甲方施工人员的违章指挥,确保施工安全;上述人员均为乙方雇员,租赁期间与甲方不建立任何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其工资、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及租赁物进出场过程中,因乙方随车操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操作规程或乙方机械、设备故障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甲方施工需要时保证每天24 小时可提供服务。
(7)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如果出现设备故障,乙方应及时更换设备,保证甲方的施工需要。
(8)乙方须对操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应当对机械设备购买财产险,除甲方原因外,造成乙方人员出现意外伤害或机械设备损坏,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