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汴河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总承包(PM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SZGC202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新汴河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总承包(PMC)(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州市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宿州市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总承包(PM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宿州市境内。
2.2 建设规模:新汴河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灌溉排水工程;(2)河道整治工程;(3)数字孪生和水生态水文化建设。包括建设泵站、渠道、疏浚河道、建设涵闸、配套设施等,同步开展数字孪生和水生态和水生态水文化建设,项目总投资约6.03亿元(具体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本次招标项目预算暂估为4000万。
2.3 服务期限:暂定5年(具体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2.4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授权,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总承包(PMC)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工程报批报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招标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等;负责资料准备、前期手续办理。如水土保持方案、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土地报批、林地组卷报批及建设工程前期等手续办理、规划许可、交评、安评、防洪影响评价、环评报告、文物保护方案、压覆重要矿床(矿产资源)评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及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工程建设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报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资金筹措方案、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取水许可、节能评审、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开工前所需办理的所有手续及报告编制、交(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在本项目报批、报建手续中不涉及的专题无需提供)。
2.工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
3.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阶段项目策划、招标采购管理、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管理以及竣工验收管理等工作。
4.投资决策综合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筹措方案编制、落实项目资金计划、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融资工作。
5.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与工程相关的外部协调管理、工程保修期的保修管理、工程移交、档案管理服务、法律咨询、委托人安排的其他工作等(不含监理、全过程第三方检测、跟踪及结算审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满足招标人报批、报建需求为准。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2.7 招标控制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其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1 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总承包(PMC)或水利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
注:投标人应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业绩时间、业绩规模等)的,应补充提供立项批复文件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予以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水利工程包括防洪、排涝、灌溉、引(调)水、水土保持、河湖生态治理等(不含水力发电、滩涂利用)。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项目均可。
3.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注:投标人应提供证书扫描件和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社保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为事业单位或社保关系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或者隶属于事业单位出具证明。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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