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祥谦镇门口段道路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祥谦镇门口段道路工程(施工)
2.项目编号:0624-25116517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工期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采购包预算即最高限价(含税)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祥谦镇门口段道路工程 | 180日历天 | 道路总里程297.055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路基宽度6.5m(双向两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软土地基处理、排水设施、涵洞工程、交安设施等 | 1456748元 | 29000元 |
注:①供应商可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②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按无效处理。
③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
(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特定条件中信用情况书面声明为准;
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详见谈判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aa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①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年龄6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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