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林周县人民法院
公 告
( 2023 )藏 0121执207号
本院定于 2024 年 02 月 27 日10时至202 4 年 04 月 27 日10时止 (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 《西藏第三季金阳高效农业建设项目》相关的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家具家电 | ||||||||||||||||||
变卖价: 1732.296万 元 | 预缴款 : 1732.296万 元 | 保证金: 150万 元 | 加价幅度: 8万 元 | ||||||||||||||||
财产所在位置 | 西藏 拉萨市林周县伟色《西藏第三季金阳高效农业建设项目》 | ||||||||||||||||||
标的物一 | 建(构)筑物明细表 | ||||||||||||||||||
序号 | 资产名称 | 建成年月 | 建筑结构 | 数量 | 单位 | 完工程度 | 成新率 | 备注 | |||||||||||
1 | 1#-4#大棚 | 2021年12月 | 钢结构 | 4576 | ㎡ | 80%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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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11#大棚 | 2021年12月 | / | 1 | 项 | /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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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2#大棚 | 2021年12月 | 钢结构 | 4224 | ㎡ | 80%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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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大棚 | 2021年12月 | 钢结构 | 2560 | ㎡ | 80%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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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4#-15#大棚 | 2021年12月 | 钢结构 | 4224 | ㎡ | 80%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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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6#大棚 | 2021年12月 | 钢结构 | 4576 | ㎡ | 80%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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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7#-25# 大棚 | 2021年12月 | / | 1 | 项 | /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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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7#-42#大棚 | 2021年12月 | / | 1 | 项 | /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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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形象鹏 | 2021年12月 | 钢结构 | 10240 | ㎡ | 80% | 5% | 已塌陷 | |||||||||||
10 | 43#-47#大棚 | 2021年12月 | / | 1 | 项 | /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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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50#-66#大棚 | 2021年12月 | / | 1 | 项 | /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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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69#大棚 | 2021年12月 | / | 1 | 项 | /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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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74#-91#大棚 | 2021年12月 | / | 1 | 项 | /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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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95#大棚 | 2021年12月 | / | 1 | 项 | /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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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围墙 | 2021年12月 | / | 1 | 项 | /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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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化油池 | 2021年12月 | 混合 | 24 | ㎡ | /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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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工人宿舍化粪池 | 2021年12月 | 混合 | 84.48 | ㎡ | /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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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项目部卫生间化粪池 | 2021年12月 | 混合 | 21.6 | ㎡ | /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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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集装箱 | 2021年12月 | 3*6*2.6m | 16 | 个 | /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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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活动板房 | 2021年12月 | 彩钢夹芯板 | 2364.15 | ㎡ | /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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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水井 | 2021年12月 | / | 60 | 米 | / | 93% | 包含增压罐 | |||||||||||
22 | 生活区地坪 | 2021年12月 | 砼 | 121.79 | ㎡ | /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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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项目部大门道路建设和项目部临时道路铺设 | 2021年12月 | / | 1 | 项 | /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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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未安装的钢材料 | 2021年12月 | 钢 | 1 | 项 | /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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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二 | 机器设备明细表 | ||||||||||||||||||
序号 | 资产名称 | 规格型号 | 购买日期 (或出厂日期)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位 | 成新率 | ||||||||||||
1 | 空气能 | DKFXRS-017/MR3SD1 | 2021年 | 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 | 1 | 套 | 73% | ||||||||||||
2 | 热水炉 | 1.5T | 2021年 | 拉萨 | 1 | 套 | 76% | ||||||||||||
3 | 稳压器 | 15KVA | 2021年 | 拉萨 | 1 | 个 | 73% | ||||||||||||
4 | 发电机 | 三相交流发电机( STC-50)、柴油机(HC4105ZD) | 2015、2019年 | 广西玉发电气有限公司 | 1 | 套 | 55% | ||||||||||||
5 | 发电机 | 三相交流发电机( STC-30 )、柴油机( ZH4100D ) | 2017年 | 福安市永辉发电机厂 | 1 | 套 | 55% | ||||||||||||
6 | 发电机 | 三相交流发电机( STC-24)、柴油机(L28) | 2021年 | 福安市三合机电有限公司 | 1 | 套 | 76% | ||||||||||||
7 | 发电机 | 柴油机( L28 ) | 2015年 | 江苏常动机械有限公司 | 1 | 套 | 47% | ||||||||||||
标的物三 | 家具家电明细表 | ||||||||||||||||||
序号 | 资产名称 | 规格型号 | 购买日期 | 生产厂家(或购买地) | 数量 | 单位 | 成新率 | ||||||||||||
1 | 锅灶 | 双头 2个,单头1个 | 2021年 | 拉萨 | 3 | 个 | 67% | ||||||||||||
2 | 单人床 | 1.2M | 2021年 | 拉萨 | 4 | 个 | 67% | ||||||||||||
3 | 双人办公桌 | 1.2*1.6M | 2021年 | 拉萨 | 4 | 个 | 67% | ||||||||||||
4 | 会议桌 | 5*1.6M | 2021年 | 拉萨 | 1 | 个 | 67% | ||||||||||||
5 | 单人办公桌 | / | 2021年 | 拉萨 | 1 | 个 | 67% | ||||||||||||
6 | 广告牌 | 2.5*2M | 2021年 | 拉萨 | 2 | 个 | 53% | ||||||||||||
7 | 热水器 | T72-60 | 2021年 | 佛山市顺德区俊德厨卫有限公司 | 2 | 个 | 67% | ||||||||||||
8 | 电动圆桌 | 1.8M | 2021年 | 拉萨 | 2 | 个 | 67% | ||||||||||||
9 | 三人沙发 | / | 2021年 | 拉萨 | 7 | 个 | 67% | ||||||||||||
10 | 冰箱 | 830L四门双温 | 2021年 | 拉萨 | 1 | 个 | 67% | ||||||||||||
11 | 蒸饭车 | / | 2021年 | 拉萨 | 2 | 个 | 67% | ||||||||||||
12 | 桌子 | 4人 | 2021年 | 拉萨 | 15 | 个 | 67% | ||||||||||||
13 | 文件柜 | 1.8米*0.8米 | 2021年 | 拉萨 | 3 | 个 | 67% | ||||||||||||
14 | 凳子 | 木质 | 2021年 | 拉萨 | 24 | 个 | 67% | ||||||||||||
15 | 开水器 | 90L/h | 2021年 | 拉萨 | 2 | 个 | 67% | ||||||||||||
财产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 | ||||||||||||||||||
特别说明: | 1. 具体标的物状况描述详见评估报告《 藏钦凯评报字第 2312001号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2.该标的物经现场勘察,该工程与2021年12月停止施工,2021年8月西藏金阳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与西藏攀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西藏金阳高效农业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施工过程中由于西藏金阳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支付工程款产生纠纷,导致没有按合同约定完工。建(构)筑物大部分为在建工程,1#、2#、3#、4#、12#、13#、14#、15#、16#号大棚上面钢结构已完工了80%,形象棚于2023年2月份塌陷,剩余的其他大棚部分完成了基础,甚至部分大棚只进行了挖填方。 3.该标的欠缴土地租金款项,工程手续不全,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审慎决定。 4.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前往现场查看。 |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 本院已委托 西藏钦凯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对上述标的物进行评估,上述标的物的评估最终价格为 2887.16 万 元。该公司出具的: 《 藏钦凯评报字第 2312001号 》 号 评估 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 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依法依规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买受人收到裁定书之日起 20 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 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4.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 [ 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 ] 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 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特别提醒:
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变卖流程:
1 、本次变卖期限为 60 天,如有竞买人在 60 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 24 小时竞价倒计时; 24 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 5 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 5 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 5 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 、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变卖时间,并将此变卖公告张贴于变卖财产显眼处。
五、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 202 4 年 0 2 月 24 日前 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合伙购买,应在 202 4 年 0 2 月 24 日前 向本院提交合伙购买手续。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4008222870 。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 成交后 十五 日内 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 林周县人民法院案件执行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林周县支行 ,账号: 6228403877020773466 】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重要提示:
1 .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 150 万元 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2016 〕 18 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 202 4 年 02 月 20 日起至 202 4 年 0 2 月 20 日 10 时 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咨询电话: 0891-6288215 、 17711903151
监督电话 : 089 1-6125311 (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
联系地址 : 林周县人民法院
西藏自治区 林周县 人民法院
二 〇 二 四 年 二 月 二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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