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 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 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永新县发改委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专项资金 、政府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 100%(国债4400万元,省级960万元,市级160万元,县级配套480万元);招标人为永新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永新县农业农村局
二、工程名称: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 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
三、工程地点:永新县烟阁乡、在中乡、怀忠镇、石桥镇、台岭乡、芦溪乡、龙源口镇、文竹镇、高桥楼镇。
四、资金来源: 国债专项资金 、政府配套资金 。
五、标段划分: 9个标段 。
1标段:在中乡,约 267 . 82 万元;
2标段:怀忠镇泉塘村、市田村,约540.22万元;
3标段:怀忠镇新居村、虹桥村,约723.1 2 万元;
4标段:石桥镇、高桥楼镇,约731.8 2 万元;
5标段:台岭乡,约361.12万元;
6标段:芦溪乡,约895.2 5 万元;
7标段:烟阁乡、龙源口镇南塘村、合团村,约614.16万元;
8标段:龙源口镇秋溪村、青泉村,约894.7 1 万元;
9标段:文竹镇,约521.09万元;
六、工程总造价约 5549.36万元 。
七、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八、计划工期: 2024年6月30日开工,2024年12月 26 日完工,约 180 日历天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九、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十、对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 体 投标;
6、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中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三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各一名)三大员均应有上岗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9、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因新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的注册时间为准。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10、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11、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 2 、其他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及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9标段:2024年6月17日上午9时30分前。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开标时间:
1-9标段:2024年 6 月 17 日上午 9时30分 。
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
十四、有关说明
1、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③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④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⑤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以上情况,公示期内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3、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4、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 永新县农业农村局 进行监督。
5、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6、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在7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现场踏堪,可向招标人申请复印中标标段的施工图)。(注: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上传至投标文件,如若未上传或上传不全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 为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有效降低中小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门实行 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3】22号)规定,本项目可免缴投标保证金,请符合(吉市发改公管字[2023]22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①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以内标段投标单位填写(附件1)
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2000万元标段投标单位填写(附件2)并提供江西省水利厅发布的最新在赣履行合同分结果为118分及以上,投标人应当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将查询的结果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子以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开标现场所有已签到、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视同已缴纳投标保证金进入至下一环节。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后,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入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现场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报评标委员会评审。
如发现投标人伪造材料、虚假承诺、恶意不缴纳保证金或以无效方式缴纳保证金等弄虚作假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8、 各投标人可参与投标标段说明与中标原则:本次施工招标 ,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9个标段的投标,但一家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且中先开标标段(开标按6→8→4→3→7→2→9→5→1标段顺序进行)。投标人若在先开标段中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后开标段的中标侯选人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
十五、其他
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不见面开标系统(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十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新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80353856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新县水文站南侧
联系人及电话: 0796-7726986
《招标项目情况表 》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施工内容 | 所在地 | 招标 控制价(元) |
1 | 施工招标 1 标段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在中乡 | 2678271.13 |
2 | 施工招标 2 标段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怀忠镇泉塘村、市田村 | 5402235.29 |
3 | 施工招标 3 标段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怀忠镇新居村、虹桥村 | 7231281.49 |
4 | 施工招标 4 标段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石桥镇、高桥楼镇 | 7318262.85 |
5 | 施工招标 5 标段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台岭乡 | 3611218.55 |
6 | 施工招标 6 标段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芦溪乡 | 8952582.79 |
7 | 施工招标 7 标段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烟阁乡、龙源口镇南塘村、合团村 | 6141694.35 |
8 | 施工招标 8 标段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龙源口镇秋溪村、青泉村 | 8947152.02 |
9 | 施工招标 9 标段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文竹镇 | 5210979.78 |
(1标段)招标文件.pdf
(2标段)招标文件.pdf
(3标段)招标文件.pdf
(4标段)招标文件.pdf
(5标段)招标文件.pdf
(6标段)招标文件.pdf
(7标段)招标文件.pdf
(8标段)招标文件.pdf
(9标段)招标文件.pdf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新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新县支行
3、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新支行
4、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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