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NHFZB202411002(招标文件编号:LNHFZB202411002)
二、项目名称:大峪沟沟口1#地块改造(地质灾害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第八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13栋
中标(成交)金额:27.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辽宁省第八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 大峪沟沟口1#地块改造(地质灾害评估项目) | 地质灾害评估的任务是收集建设区工程建设规划、区域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质灾害等资料,查明建设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和条件,以及存在的地质灾害类型。分析论证建设区各种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地质灾害的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及综合评估,对建设区进行地质灾害分区与分级,并对建设用地的适宜性进行评价,提出合理的防治措施和建议,以有效防治和减轻地质灾害,充分合理使用土地,保证工程建设中、建成工程竣工后在运营期间的安全和建设工程的正常运营。从而达到优化方案、减轻危害、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目的 | 1)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满足国家及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经专家审查通过后,方可提交立项和用地审批使用。 3)本评估报告不替代建设工程和规划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评价。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1.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01]74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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